1. 首次服用AB-106前4周内正在另一项治疗性临床试验中接受治疗;
2. 接受过除克唑替尼以外的其它ROS1-TKI的治疗或临床试验;
3. 接受过针对ALK(除克唑替尼以外)或NTRK融合基因的靶向治疗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包括PD-1/PD-L1等)药物治疗;
4. 因肿瘤导致的脊髓受压(除非受试者的疼痛完全被控制住,且神经功能稳定或得到恢复)、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具有脑疝风险;
5. 既往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1级的毒性反应,研究者判断不具有安全性风险的AE除外(如脱发、神经疾病、特定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6. 在入组前1个月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放疗,或预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进行外科大手术的受试者;
7. 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明显呕吐、慢性腹泻、肠梗阻、吸收障碍等或其他已知会影响药物吸收的疾病;存在吞咽困难或严重影响药物吸收的其他情况,例如已接受过胃或肠切除术;
8. 已知患间质性肺病、间质纤维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其他等引起的肺部疾病;
9. 入组前不能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稳定时间小于 4 周的浆膜腔积液(如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和腹水等);
10. 在入组前3个月内,曾患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或发生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NCI CTCAEv5.0≥3级)等;入组时患有心律失常(NCI CTCAEv5.0≥2级)、不可控心房纤颤(任意分级)或QTc>470毫秒;
11. 在入组前3个月内,曾发生脑血管意外(除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2. 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已根治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前列腺上皮内瘤。如果入组前5年及以上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组:
①目前不存在活跃病灶,
②研究者判断复发风险低,
③不会干扰AB-106疗效评估;
13. 乙肝或丙肝活动期(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 HBV DNA≥104拷贝数或者≥ 2000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性结果阳性,或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结果>正常值上限)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4. 既往有干细胞、器官移植史者;
15. 患有活动性、不可控的全身性细菌性、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或难于依从研究流程的其他全身性疾病;
16. 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和/或研究期间预计将系统全身使用的药物是CYP3A4的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和/或研究期间预计将系统全身使用的药物是CYP3A4强效诱导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汀、利福平和圣约翰草;
17. 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和/或研究期间预计将使用其他任何抗肿瘤药物,包括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成药、中草药(含汤剂)等;
18. 经研究者和申办者判断,存在其他严重急性或慢性躯体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以及可能产生与参加研究或给予研究药物相关的过度风险的疾病或异常。